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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洛芬缓释胶囊 ()
通用名称:布洛芬缓释胶囊
促销信息:
商品编号:117912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9983137
商品规格:0.3g*36s
生产厂家:珠海联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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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布洛芬缓释胶囊 说明书

通用名称: 布洛芬缓释胶囊
功能主治: ​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用法用量: ​口服 。成人,一次1粒,一日2次(早晚各一次)。
剂型: 胶囊剂
不良反应: ​1. 一般为肠、胃部不适,少数病人可能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肠胃气胀、便秘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。头痛、耳鸣、氨基转移酶升高、头晕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2. 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瘙痒。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,剥脱性皮炎、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(Stevens Johnson Syndrome)或大疱性皮肤病,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。 3.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,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,通常伴有血清尿素
禁忌: 1. 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.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、荨麻疹或鼻炎、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的患者。 4.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(CABG)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。 5. 既往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禁用。 6.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/出血,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/出血的患者。 7. 重度心力衰竭患者或严重肝、肾功能不全患者。
注意事项: 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严重疼痛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3.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。 4. 必须整粒吞服,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,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。 5.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6.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因为服药期间饮酒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,并有致溃疡的危险。 7. 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60岁以上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)、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或支气管哮喘者及过敏性疾病的患者、肠胃病患者或既往有胃肠道病史(溃疡性大肠炎和克隆氏病)的患者及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的患者、有高血压和/或心力衰竭(如液体潴留和水肿)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、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、外周动脉疾病和/或脑血管疾病患者、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(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卒中)的患者、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,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、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疾病的患者。 8. 计划怀孕的妇女应慎用,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,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,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。 9.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,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,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。 10.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、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。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,如用药后出现瘙痒、皮疹,尤其出现口腔、眼、外生殖器红斑、糜烂等,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。 11.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,或出现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12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13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4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. 16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成份: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.3克,辅料为乳糖、淀粉、乙基纤维素、95%乙醇。
性状: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。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
儿童用药:
老年用药:
药物相互作用: ​1. 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。2. 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,药效不增强,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。布洛芬可抑制小剂量阿司匹林的抗血小板作用。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(小于75毫克)的患者,请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。 3. 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类(如华法林)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合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。 4. 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 5. 与丙磺舒、维拉帕米、硝苯啶同用时,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。 6. 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 7. 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同用时,易感个体肾功能降低,还可减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排泄并使血药浓度增高。 8. 与糖皮质激素、选择性5-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(SSRIs)同用时,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的风险。 9. 与环孢霉素同用时,可增加肾毒性的风险。 10.当与强CYP2C9抑制剂合用时,尤其在高剂量布洛芬和伏立康唑或氟康唑合用时,应考虑降低布洛芬的服用剂量。 11.与锂同用时,血浆锂水平可能升高。 12.与喹诺酮类抗生素同用时,有增加惊厥的风险。 13.与齐多夫定同用时,在HIV(+)的血友病患者中可增加关节积血和血肿的风险。 14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理作用:
药物过量:
药代动力学:
贮藏: 密封保存。
药品有效期: 36个月
执行标准: 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二部
说明书修订日期: 2015/1/14 0:00:00
(药品图片与说明书仅供参考,所有信息以实际收到的药品为准,如有疑虑请在购买前咨询400-611-256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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